很多华人在澳洲安排资产传承时,都会选择订立遗嘱,希望按照自己意愿把房产留给子女、父母或是指定受益人。但不少人咨询律师后才得知:澳洲Joint Tenants(联名持有)的房产,根本无法通过遗嘱分配。
有客户专程过来订立遗嘱,计划将名下房产份额留给孩子。沟通时我们律师先确认房产持有形式,询问房屋是 Joint Tenants(联权共有)还是 Tenants in Common(分权共有)。客户对此概念十分陌生,调取产权记录后发现房屋为 Joint Tenants。沟通得知她的这套房产为Joint Tenants(联权共有),无法写进遗嘱。在我们的帮助下,客户将房屋产权更改产权形式为 Tenants in Common(分权共有),订立遗嘱。
Joint Tenants(联权共有):受生存者继承权保护,遗嘱无效
绝大多数华人不了解澳洲房产产权法律规则:Joint Tenants 联权共有房产,不会纳入遗产范围,遗嘱对此类房产没有法律效力。
Joint Tenants 存在生存者继承权(Right of Survivorship)。联名所有人其中一方离世,产权自动全部转移给在世一方。房产独立于逝者遗产之外,无论遗嘱如何拟定,都无法更改这一法律结果。
不少人花费数千澳元订立遗嘱,到头来这套最重要的房产,完全不受遗嘱约束。
Tenants in Common(分权共有):房产份额可按遗嘱分配
和 Joint Tenants 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 Tenants in Common 分权共有。
产权人各自持有明确比例房产份额(例如 50%/50%),当其中一人离世,名下房产份额自动归入遗产,严格按照遗嘱内容进行分配,可以指定留给子女、父母等任意受益人。
大量华人踩下同一种坑:当初购房签约,过户师、中介可能会默认勾选 Joint Tenants,很多人不理解这其中的区别直接签字。等到多年后想要安排传承、订立遗嘱,才发现产权形式早已锁定继承方式。
并非律师不愿协助在遗嘱写明房产分配,而是澳洲法律框架下,联权共有房产不受遗嘱调控。买房时简单勾选的选项,早已决定未来房产归属。
单方面可以把 Joint Tenants 转为 Tenants in Common 吗?
重点结论:不需要共有人签字同意,单方面即可解除 Joint Tenancy。单方申请切割,LRS会通知另一方,如果30天内对方不去法院起诉反对,那么30天后会自动注册好,并不需要对方同意。
如果双方关系破裂、对方不愿配合产权调整,这条规则尤为关键。
重要提醒:产权转换涉及正式文件填写、向土地局递交注册、法定通知流程。强烈委托专业律师或过户师办理。
倘若自行操作表格出错、未完成法定通知、没能在生前完成注册,产权调整不生效,后续将会产生高额纠纷与损失。
如何选择产权形式?不同传承目标对应方案
- 希望配偶直接完整继承房产:Joint Tenants 反而更加便捷,省去遗产认证流程;
- 计划将房产留给孩子、父母,或是配偶以外的指定人员:维持 Joint Tenants,你的传承意愿将无法实现。
是否转换产权形式,核心取决于:你希望谁最终获得这套澳洲房产。
免责声明:本文仅为通用法律科普,不构成个性化专业法律建议。每个人资产、家庭情况存在差异,相关产权调整、遗嘱拟定事宜,请咨询澳洲持牌律师获取针对性方案。
